您的位置首页  美食资讯  餐饮行业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厅承包竞标书

  • 来源:互联网
  • |
  • 2018-02-18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实惠的餐饮配套服务,方便群众在东华塔陵园办理相关丧葬、佛事祭奠等活动,同时规范食堂管理,营造更加卫生、舒适的就餐,经管理处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管理处门楼餐厅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门楼餐厅共有两层,总建筑面积918平方米。本次对外招租的房屋为:一楼就餐大厅、操作间、冷菜间、库房等计459平方米、二楼毛坯房屋459平方米。该餐厅主要提供餐饮服务。

  (1)操作间:墙砖、地砖铺设简装,配有双眼灶具一套;蒸饭箱一只;冰柜一台;不锈钢操作台(纯操作台1张,低柜橱操作台2张)3张,不锈钢货架2张,各规格不锈钢水池四只,不锈钢送餐推车2只,铁质仓储货架2张、1.5P挂壁式空调1台。

  (2)一楼就餐大厅地砖铺设简装、配备餐桌椅共15套,5P立式空调2台,3P立式空调1台。

  (3)二楼为毛坯房,承租方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其进行装修,如需装修,承租方需向管理处提交装修方案,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装修,餐桌椅由承租方负责购买,且与整体相协调。

  1、参与竞标者须具有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卫生许可证的具有餐饮资质的法人企业。

  2、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如下书面文件:承租人概况、营业执照、法人单位经营餐饮业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件的副本或者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2)内部管理:如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措施、原料的采购、卫生安全保障等;

  5、中标人中标后按中标价的30%缴纳履约金,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金及(设备、水电费)押金5万元打入东华塔陵园管理处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账号:9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金不予退还。承租期满后,若装修及配置未坏,押金返还(不计息),若坏,则按价赔偿,超过押金数额的足额赔偿。

  7、中标人如需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的结构,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需先征得本单位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合同期满后,附着于房屋的装修应完好随房屋一并移交本单位,房屋内由中标人购置的移动、可拆卸的电器等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拆除,未在本单位约定的时间内拆除,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上述设备的所有权。

  3、投标所需书面材料和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后用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的投标书需加盖法人代表章和法人公章,无签字和盖章的,作为废标处理。投标报价金额单独密封,一并放入档案袋内。采用报名时密封式一次性报价并提交,竞价现场开标高价中标,我方已设置最低价,低于最低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4、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竞标文件处理,骗取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金。

  ②评标方法:符合竞标条件的,报价高者中标。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搞好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卫生。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人员用餐安全;严格执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相关,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确保用电、用气及公共场所的安全。

  2、东华塔陵园餐厅是管理处对外服务内容的一部分,中标方必须服从东华塔陵园管理处的日常管理。不得从事其经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任何服务,一经发现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经营者自负,金不予退还。

  3、本着谁中标谁经营的原则,不得转租或委托他人经营或在服务楼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解除合同。

  4、承租方工作人员须遵守餐饮法规以及东华塔陵园管理处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相应的管理措施,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或冲突。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社保等法律的保险等费用均由承租者自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定期对客户发放服务满意率测评表,连续三次满意率低于80%,一年中连续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或卫生、消防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经督查整改不到位,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6、管理处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中午就餐,就餐标准每人每天10元,管理处按实际就餐人数与经营方按月结算。

  7、整个服务楼的卫生防疫、就餐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规范经营,出租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8、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投标时的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不得随意加价或改变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所供菜肴品种多样,量足、质优,价格合理。

  9、门楼餐厅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由承租者自行承担。招租人在餐厅原配置的设备设施,含水电耗材等发生故障或损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

  10、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有违法行为或者国家刑法的或出现食物中毒等情形的,解除合同,一切民事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出经营的,其履约金不予退还。

  12、出租方如遇上级或政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退还押金和金。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交后租。承包期内提前15日缴纳下期租金。逾期超过10天不交的,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所收履约金不予退还。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