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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有趣的饮食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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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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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提出“香港与内地、台湾比较,无疑是最‘现代化’的中国人社会,而中国人的‘食’却因物质条件的许可而获空前未有之发扬。”进一步列举一系列抽象的共性,在日常生活的具体细节中去侦察中国人文化行为的基本结构。此书1983年甫出版即遭台湾查禁,内地则在地下流通,引起莫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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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氏以古代酷刑比喻烹调的技术,例如:“剐”即是切成肉丝,“醢”即是剁为肉泥,“铡”即是拦腰斩成两段,“烹”即是下油镬,“炮烙”即是烧烤,此外还有剥皮等等,过于强调中国文化的阴暗面,简直令人食不下箸。可堪深究的是,同年10月高阳以一系列饮食文化考证结集的《古今食事》。

  高阳从“炙”是古代烹调技术最习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开始说起。直接置肉于火为燔,与火保持相当距离为炙,是故炙者烤也。然后鼎镬并称,以鼎为食器,镬即大锅。以大锅煮鱼肉,既熟,分盛于鼎,最初仅普及于上层,故称仕宦大族为“钟鸣鼎食之家”,至唐犹然,演变为今日的“一品锅”。

  饮食至东晋一大变;至两宋──北宋、南宋又一大变。东晋之变,是由于开发了江东,鱼米之乡多且美的食材,丰富了饮食的内容;而南北朝文化的交流,丰富了烹调的方法,深刻地影响了饮食习惯。两宋之变,则由于日常起居的方式有一大改变所致,即椅子的流行,席地而坐的习惯乃告结束。首先食案被淘汰,因为和椅子配合,应该是高脚几。过去当作食案的桌子,不必一人独用,不妨共桌而食。由分食而会食,这是饮食文化一大革新。导致烹调技术突破性发展,由炒栗子、炒银杏,现炒现卖,应用到“炒羊”,烹调技术到宋代大致已经完备,至明朝有长足的发展,确立了中国菜的型格。

  明朝除了皇帝以外,有四类有钱、有闲、有地位、有兴趣的食客:雄籓(从明太祖分封诸子开始)、大璫(有政治地位的太监)、权绅、豪商。权绅尤以河工与盐商最为奢靡,跟明末在家乡做“土皇帝”的江南缙绅一样。豪商之中除了盐、典两业以外,明末清初还有好些以特殊原因起家的豪商富人,例如:“北祝南季”,山西亢家,以及康熙末年由朝廷赋予对外贸易专利权的“十三行”。以上两类人对中国烹调艺术的发展起过极大的作用。以河工的宴会为例,因为花样太多,最普通的猪肉有五十多种做法,豆腐亦有二十余种;一席酒需要三昼夜的工夫。席上之珍,不仅名贵,而且调制之法匪夷所思,惨酷无比,例如:习识的猴脑。

  孙隆基以酷刑比喻烹调技术,虽不无道理。不过作为饕客,无论古今中外,还是以知识分子与饮馔的关系最密,帮助最大,从品题、食谱、歌诀,到养生之道,才是饮馔发展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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