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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的好不好,还得看中国260万村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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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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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尺寒(肖磊看市特约作者)

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很多农民已经不再耕种自家的配给耕地了,而是把耕地经营权转让给别人,收取一点点地租。更有一些因耕地的位置和土质不好,面积小而又相对分散的,农民干脆就撂荒不种了,因为辛苦耕作一年下来,还不如在外打工一两个月的实际收入。中国农民依靠耕种“自家地”来维持全家基本生活的模式,已经越来越少了。

中国农民的基本耕地,具有“小散乱、不集中、不成片”的特点,所以,即使那些租取农民耕地经营权的承包人,也难以实现大面积的规模生产和科学统一管理,更难以进行彻底的耕地优良改造。因此,当前的农民基本耕地经营权转让制度,虽然实现了部分农村耕地的集约化管理,但并没有彻底解决中国农业生产“效率低、浪费大、管理难”的问题。撂荒弃种现象在全国各地农村依然普遍存在。

中国农业耕地,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耕地的所有权,耕地承包权,耕地经营权。耕地是集体的,即以村为基本单位的全体村民所有,每一位农民天然具有村集体耕地承包权且不可转让,但耕地经营权已经全面放开,谁种地都行,农民有权将自己所属承包权的耕地出租给其他人经营管理,但不能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整体看,农业耕地三权分立是合理的。

可回到现实中,农业耕地的承包权本就是非常分散的,对应农民个人的耕地面积普遍偏小,而且耕地所在位置非常分散。如果想要将农业耕地实行大规模集中经营管理,那就需要一个连片区域内的所有耕地承包人都同意经营权转让,这在现实中很难做到,而且还面临着各种经营权转让的纠纷。

因此,如何让广大农民统一认识,将个人所属承包权的耕地集中经营管理,可以实现耕种效率和获取的耕种效益,比个人家庭独立经营要更高、更大,是解决中国农业生产效率低的根本问题。

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个好方法,应该大面积普及,但也要明确几个要点。

一是要明确股份公司制的管理模式。农民以自有承包权的耕地面积入股,实行按比例分配,让农民成为股东。

二是要明确专业化管理。要由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基本经营运作,避免历史上“人民公社”那种人人吃大锅饭的乱像。

三是要明确政府免税。虽然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股份公司制运营模式,但政府要给以农业生产上的全面免税,让更多的企业经营利润以红利的方式发给股东,即参股农民。

四是要明确农业生产合作社带头人的重要性。中国农村是以村级单位为统一管理,已经形成固有的耕地所属范围和农村人口集中制度,所以村长作为一个村集体的核心带头人,是可以协调和做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工作的。

中国有260多万个自然村,对应的就有260多万名村长。村长们的文化水平和政策认知能力差别巨大,绝大部分村长也没有参与过股份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所以,帮助和培养中国村长的现代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是中国农业生产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重要任务。

与些同时,已经实行十几年的大学生村官是可以普及的,他们具有天然的年轻活力和学习能力,是可以快速实现中国农业生产的改革和改造的。未来的中国村长,不应该只是普通村民代表和办事员,而应该是具有职业经理人能力的基础国家公职人员。

文/三尺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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