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有望放开,专家表示需解开两大症结
来源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作者 | 健康时报记者 刘玫妍
编辑 | 郜冰蕙
在整个买药的过程中,平台并未要求记者必须上传线下医院就诊信息、实体医院医生处方等相关资料,也并未核实疾病信息,这种先有买药意愿再由医生开方的流程,更像是走形式。
11月12日至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有条件放开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内容引发热议。
放还是收,网售处方药已争论多年
早在2014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互联网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然而该意见稿一经发出便遭到了医药领域十多家行业协会和知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反对。短短两年后,由于主体责任模糊不清、违规销售处方药等原因,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结束相关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不得向个人消费者网售处方药,不得通过互联网展示处方药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这意味着网售处方药被判了“死刑”。
2019年4月20日,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第二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2019年12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业界认为此举是为网售处方药“松绑”。
今年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在方便线上就医、购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网售处方药的规模进一步铺开。
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指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同时,允许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这意味着,一旦新版管理办法通过,网售处方药即将“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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