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北医三院赵扬玉:已确诊新冠肺炎的产妇能不能进行母乳喂养?
出品 | 搜狐健康
整理 | 吴施楠
编辑 | 袁月
孕产妇和婴幼儿作为特殊重点人群,在这场疫情中格外受关注。随着疫情的发展,多位孕产妇陆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她们在治疗上与普通人有何不同?生产后,还能不能进行母乳喂养?
针对疫情期间大家所关心的孕产妇相关保健问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主任医师赵扬玉在3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了详细解答。
赵扬玉表示,就目前现有的资料显示,确诊的产妇乳汁当中没有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但是因为病例数太少,目前尚不能够完全确定确诊新冠状肺炎的产妇乳汁中有没有新冠病毒。还有一个问题,在母乳喂养过程中,可能还会有接触性传染的风险。
所以对于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的产妇,目前不建议母乳喂养,还是建议采用人工喂养的方法。
有人曾经提出来,可不可以把乳汁吸出来,通过加热将病毒消灭以后再给新生儿喂养。实际上这样的方法还需要考虑加热以后乳汁当中一些营养成份丢失的问题。因此这种方法也是不建议的。
赵扬玉表示,这一阶段是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当产妇治愈出院以后,也完成了14天隔离观察,经过复诊以后没有问题,是可以开始进行母乳喂养的。
需要提醒大家,在停止哺乳期间,对乳房的护理非常重要,可以用吸乳器来定时将乳汁吸出,保持乳腺导管通畅,这样可以减少乳汁的瘀积,避免乳腺炎的发生。
在谈到已确诊新冠肺炎的孕妇治疗时,赵扬玉指出,在给孕妇进行治疗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问题。所以,孕妇合并新冠状肺炎的治疗跟普通患者还是略微有不同。
在刚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增加了孕妇合并新冠肺炎相关的内容,其中包括患有新冠肺炎孕产妇临床的一些过程,跟普通的同龄患者还是相似的。
在药物运用方面,考虑到妊娠周数的问题,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给予治疗。如果确诊在妊娠晚期,可以根据病情酌情考虑先终止妊娠,然后再给予药物治疗。
此外,对于患有重症或者危重症新冠肺炎的孕妇,根据病情需要,可以考虑积极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方式考虑是剖宫产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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