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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律师介绍法医鉴定一般含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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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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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作者 | 健康时报记者 林敬

编辑 | 李冬梅

近日,四川广元市苍溪县一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引发关注。

据新华社消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称,高坡镇中心小学校五年级学生张某非正常死亡前,确曾遭受任课教师王某体罚。目前,调查已启动法医鉴定程序。

警方初步查证:9月10日上午,张某等8名学生因答题错误受到任课教师王某惩罚。其中,张某两次受罚,累计被王某用戒尺打手心4次,罚跪约5分钟,其后张某在教室出现头晕现象,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其家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孩子去世前遭老师打手心、扇耳光等。11日,法医对其进行了体表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

“体表没有外伤,不代表没有内伤”,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晔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启动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做两方面工作,一是检查一下当事人是不是有基础性疾病,第二看有没有外在的因素导致的机体变化。因为进行尸体解剖,需先将尸体进行福尔马林固定,再用显微镜观察,有时候还要做一些细胞的生物检查等,一般要耗时两个月左右才能出结果。

“如果就是打手心、扇耳光、罚跪,这些情况理论上不至于引起孩子死亡的,要注意孩子是否有别的基础疾病,比如心脏病、脑血管先天畸形等,有这些特殊情况的孩子在情绪剧烈波动后,容易诱发意外事件”,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儿科主任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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