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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东莞两人因琐事,又扇巴掌又踢人,国庆在派出所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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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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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宝贵的八天长假

大家都在哪过的?

宅家玩手机看剧

还是出门看风景?

在东莞

几位“冲动分子”的国庆

过得不一般......

他们可是在派出所过的!

因琐事打架

十一被拘留

2020年10月1日17时许,在桥头镇桥光大道某商务公寓内发生一起打架警情,一对男女朋友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争执, 谭某朝(男,28岁)打了王某芳(女,32岁)两巴掌,王某芳踢了谭某朝一脚。经查,双方的行为均已构成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 行政拘留二日。

网络配图

拿椅子打架

该赔的一个不能少

9月30日16时30分许,在桥头镇田新社区某玩具厂, 一男子与同事因工作问题发生纠纷,被对方拿椅子打了头部,皮外伤。经警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后两人达成和解,打人者赔偿医疗费和检查费。

我们总结,打架没有赢家!打架的结果往往是这样的…

打架成本有多高?

下面小编就带打架梳理一下,打架成本有多高?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所以说,不论是讲法律,还是讲“义气”,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哦!警察蜀黍温馨提醒,遇事一定要冷静!冲动是魔鬼,打架无赢家!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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