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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食药监局开展夜市、小吃摊点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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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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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我县夜市、小吃摊点餐饮服务市场,保障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双安双创”工作打下基础,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8日结束,历时18天时间,西和县食药监局对城区范围内的鼓楼街小吃一条街、闫家场小吃摊点、向阳啤酒广场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夜市大排档、小摊贩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前期排查、动员部署、全面整治、组织验收四个步骤进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对城区范围内夜市、小吃摊点集中区域为重点,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逐一检查整治。二是重点时段。以晚间聚餐时间为重点,每天从晚上19点至23点对夜市餐饮点、烧烤点、大排档、砂锅城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三是重点品种。以肉类、海鲜类食品为重点,排查肉品、肉制品、海鲜品来源是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海鲜品、肉食品、凉菜等是否按要求冷藏存放,操作是否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装持证上岗,防蝇防尘设备是否齐全,就餐场所卫生是否整洁规范。

  7月23日至7月25日,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将城区分为三个片区,将局机关、稽查局及汉源镇食药监所30名监管精干力量分成三个小组,每晚8时至11时对城区内夜市、小吃摊点、烧烤点等进行了拉网式摸排。经排查,三个夜市及周边共有食品小摊点经营户156户,已登记备案125户,未登记备案31户,其中鼓楼街小吃一条街及周边42户,已登记备案35户,未登记备案7户;闫家场小吃摊点59户,已登记备案44户,未登记备案15户;向阳广场夜市小吃摊点55户,已登记备案46户,未登记备案9户(向阳广场夜市在乞巧节期间已由市场开办者关停)。经过排查,逐一不漏摸清了食品小摊点户数。

  县食药监局组织召开由各市场开办者、小吃摊点经营户代表参加的三方责任约谈会议,与市场开办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备案登记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并立即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小摊点应该遵守相关法律义务,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健康证明,业主应当办理备案证,并持证(亮证)经营,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

  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执法局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集中对鼓楼街、闫家场和向阳广场三个夜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对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一是加强夜市小吃摊点备案登记:了备案登记时限,七天内必须主动进行备案登记,对不按时进行备案登记的将取消摊位和经营资格。

  二是对经营工具进行清洗,更换残损工具,制作工作衣帽、手套、口罩、做到个人卫生整洁,持有效健康证经营,不达标不能经营。

  三是集中开展经营场地卫生整治:集中歇业两天,调用大型洒水车辆一台,利用两天时间,集中对经营场地进行清洗,铲除陈垢,清除周边闲置物架,做到经营场地清洁卫生。

  成立了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验收组,对三个夜市小吃摊点整治进行验收,通过检查验收,三个夜市小吃摊点共156户食品小吃摊点经营户,均进行了备案登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购品票据齐全,摊点卫生、个人卫生达标,符合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县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鼓楼街小吃一条街、闫家场小吃、夜市等小吃摊点集中区域的食品经营户156户,并均已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兴业人员均持有了有效健康证。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小吃摊点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了餐饮食品经营者的文明经营行为意识,营造了一个舒适安全的食品经营、消费,为保障乞巧女儿节期间食品安全夯实了基础,营造了“双安双创”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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