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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局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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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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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省粮食局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粮食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成果,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局党组班子的“四个意识”。二是在省级粮食系统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整治机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切实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以责促行、以责问效、以责担当。四是认真编制全省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五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省级储备粮和军粮供应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地方储备粮新增规模。加快推动粮食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向收购、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方向发展。六是加强对粮食流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的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七是进一步完善省级储备粮库存管理、轮换验收和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各项政策性粮食的收购、验收、储存、销售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八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九是加强和改进粮食库存检查方式,进一步强化省级动态储备粮管理。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具体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各项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制定《云南省粮食局问责办法(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和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制定《云南省粮食局直属单位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五是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职能,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六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制定和完善项目招投标、资金审批、项目实施监管等办法。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加强对直属单位“三公经费”的定期监督检查。七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八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三)关于“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坚决”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锻造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坚决做到执行上级命令不打折扣,落实上级指示坚决迅速。二是积极和省财政厅协调处置云南白药股票的事宜,择机妥善处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持有的云南白药股票。三是责成省粮油科学研究院对未经批准擅自购买配置的两部公务车辆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拍卖。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细则,加强党组议事决策能力建设。二是坚持和落实关于干部任免事项及投票表决办法、贯彻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规定,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三是对于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坚持决策前充分调研和论证,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充分交换意见,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班子团结统一。四是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不足并进行正面引导,帮助干部健康成长。及时清退借调工作人员。

三、廉政纪律方面

(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按照省财政厅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对到期临街铺面立即进行公开招租。对长期拖欠房租租金的租户,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追收。妥善处置我局现有空置公有住房,切实加强空置住房的租用管理,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关于“长期经营性亏损已成呆账死账,虽是遗留问题,但没能及时清理所有债权债务,潜在的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整改情况。对历史债权债务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全面摸清历史债权债务情况,研究具体处理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妥善处理我省政策性历史粮食财务挂账。完善《云南省粮食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局机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在实施农户科学储粮项目中自行其是,截留大量资金,使用随意,监管不到位,隐藏着较大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对2010年至2014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提取的费用剩余部分全部用于新增实施我省农户科学储粮规模套数;中标价与计划价之间的差额未按规定增加农户科学储粮规模形成的结余资金,要求相关州市上交当地财政部门。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关于“服务基层的意识不足”的整改情况。完善了《云南省粮食局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建立了《云南省粮食局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台账》。将领导干部下基层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粮食局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603169

电子邮箱:yljgdw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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