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实行“六统一”
9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西安将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实行“六统一”管理,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
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食品摊贩经营须划定区域、限定时间。西安市食药监局要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公示信息,统一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一工作衣帽,从业人员统一着浅色工作衣帽,穿戴清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统一洁净餐具,统一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或洁净的消毒餐饮具。统一查验记录,统一建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统一垃圾容器,统一设置密闭食品垃圾回收容器。统一建立档案,食品摊群点开办方统一建立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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