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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族注意:酸奶、奶酪、肉类和新鲜水果不能直接携带或邮寄入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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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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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淘年货的“海淘族”注意了 酸奶、奶酪、肉类和新鲜水果 不能直接携带或邮寄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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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通讯员 陈佳莹 记者 郑炜)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朋友选择“海淘”洋年货。萧山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此类“海淘族”,作为热门年货商品的酸奶、奶酪、肉类和新鲜水果等,无论其包装形式以及烹饪程度,均不允许直接携带、邮寄入境,因为这些商品有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可能,特别是奶制品和肉类。

  自2015年2月9日萧山空港跨境电子业务上线运行以来,萧山检验检疫局累计检验检疫进境跨贸商品1115批、货值14040.1万美元,突破1.4亿美元。可以预计,即将到来的春节又将成为“海淘族”又一次购物季。然而多数“海淘族”只担心是否需要缴纳关税,却不太了解海淘商品种类的相关国家规定。

  根据质检总局2015年9月出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检验检疫申报与放行业务流程管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具有检验检疫风险的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进入境。

  列入负面清单的产品包括以下五类:一是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二是列入《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物品一览表》的产品;三是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和高风险生物制品;四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的产品;五是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其他物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检验检疫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并可对收件人处以最高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萧山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有需要购买进口产品的市民,通过跨境购、海淘等途径购物时,请选择经过质量认证的商品,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市民在海淘或让亲友邮寄或携带物品之前,最好查询一下自己要邮寄的物品是否在上述名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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