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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企业即时信息及时公示了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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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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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企业即时信息及时公示了吗?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履行公示义务,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引导社会参与监督,我市今起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而这在我市尚属首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的重要转变。

  据了解,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这次抽查对象为全市区域内的企业(已注销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抽查名单由省工商局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抽取。检查内容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根据安排,抽查结果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进行公示,并记录在企业名下。检查中发现存在不按公示信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此外,按照,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在抽查结果公示时也将予以公示。

  企业及时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什么内容?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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